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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严查拆迁工地 抑尘措施不达标将停工整顿

  • 发布时间:2020-07-16
  • 作者:佚名
  • 来源: 大众网

  大众网济宁8月27日讯(记者 史欣欣)日前,记者从济宁市住建局了解到,为使当地房屋征收安全拆除、拆迁扬尘治理管理工作有序进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济宁市住建局制定了《全市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其中,将严查房屋拆除施工企业资质,拆除施工企业的拆除方法等。

  记者了解到,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在房屋征收拆除中,将严查房屋拆除施工企业资质,房屋拆除企业应具备房屋拆除资质(三级或以上)或具备房屋建筑资质;拆除施工企业应合理确定房屋建筑工程的拆除方法,如人工拆除法、机械拆除法、爆破拆除法,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需爆破拆除的,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并报公安部门批准;施工作业发现文物、爆炸物及不明电缆、管道时,应停止施工,并向所在地房屋征收部门或机构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要确保安全施工。

  此外,房屋征收拆除现场,要全部实现“五个百分之百”,确保100%安全拆除无事故发生;房屋拆除现场100%围挡;房屋拆除现场驶出车辆100%冲洗;房屋拆除现场100%洒水压尘;运输建筑垃圾车辆100%封闭覆盖。同时,对暂不移交或暂不建设的空旷场地应进行绿化覆盖或者用覆盖网覆盖,对拆除工地主要进出口进行路面硬化,防止车辆出入产生扬尘,在拆除工地现场安装监控,对拆除工地进行全面监控。主城区及周边拆迁工地抑尘措施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顿。

  “我们即日起至9月底将对县(市、区)房屋征收管理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坚决制止懈怠和不作为行为,确保征收拆迁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拟征收区域内的征收房屋情况也将进行全面排查,对危旧房屋及时拆除,不能拆除的进行加固、需撤离地区组织人员做好撤离工作,确保不发生汛期安全事故。此外,还将做到征收拆迁区域全封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征收拆迁区域,并制作明显标志,加强对征收拆迁区域的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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