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及社会公众:
为规范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2018年6月,我厅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新建质〔2018〕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过近5年来的良好执行,有效期已届满,近期我厅结合新修订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3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建议反馈我厅。
联 系 人:姚智豪
联系电话:0991-8868927
电子邮箱:284474046@qq.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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