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闽建办房函〔2019〕18号),评价系统自动统计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情况,现将评价结果(第三批45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文件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物业服务企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应含有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送达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信件邮寄以在公示期截止前的当地收件邮局日戳为准),逾期未送达的视同无异议。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建厅办公楼515室,传真:0591-87616103。
附件: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第三批45家企业公示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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